經過,近十年寒暑……
菩提僧團──身心禪林,結集「佛陀原始教法」《Pali 聖典》──
《Dhamma 法藏》、《Vinaya 律藏》、【編輯目錄】及【巴利經文及漢譯比對】等工作,皆已大致完成。
敬請流通,歡迎【校對】,或者【製成網頁】,供養十方法界,提供善信瀏覽!
願以此功德──迴向過往雙親及眷屬;
並祈願世間──深入經藏、智慧如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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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提僧團 心 法師 校稿於高雄【翠峰精舍】
佛曆 2559(西曆 2016)年 7 月 26 日
佛曆 2559(西曆 2016)年 7 月 26 日
世界上,最強勢、神祕又高明的宗教──
不是天主教、基督教、回教……而是:婆羅門教!
不是天主教、基督教、回教……而是:婆羅門教!
它不需船堅砲利(賣鴉片)、教士傳教、發麵粉、蓋醫院……
就很神祕的:將你的宗教完全掉包。
讓你信他們的神(大梵化身)、讀他們的經(梵文經典)。
在你的腦裡,植入他們的教義和價值觀。(這點基督教、回教……要慚愧了!)
甚至,連教主都可以換成他們的:大梵天神(毗盧遮那、阿彌陀佛……)。
然而,更高明的地方不止於此(將你的宗教掉包以後):
仍神不知、鬼不覺,讓你對這一切渾然不知,以為──
還在信自己的神(大乘菩薩)、拜自己的佛(阿彌陀佛)哪!
因為迷惑、植入太深,即使人家告知真相,也不願承認。(有夠厲害~~吧?)
就很神祕的:將你的宗教完全掉包。
讓你信他們的神(大梵化身)、讀他們的經(梵文經典)。
在你的腦裡,植入他們的教義和價值觀。(這點基督教、回教……要慚愧了!)
甚至,連教主都可以換成他們的:大梵天神(毗盧遮那、阿彌陀佛……)。
然而,更高明的地方不止於此(將你的宗教掉包以後):
仍神不知、鬼不覺,讓你對這一切渾然不知,以為──
還在信自己的神(大乘菩薩)、拜自己的佛(阿彌陀佛)哪!
因為迷惑、植入太深,即使人家告知真相,也不願承認。(有夠厲害~~吧?)
── 佛曆 2559.11.17(四)大乘婆羅門教 ──
── 佛曆 2564.5.28(五)阿含迷思 更新 ──
── 佛曆 2564.5.28(五)阿含迷思 更新 ──
☆ 《卡拉瑪經》與《四大教法》的忠告 ☞ 「如是我聞」不能代表佛說!
「❶ 汝等勿信風俗;❷ 勿輕信傳統;❸ 勿輕信聽聞;❹ 勿信因與經教相合;❺ 勿信基於推理;❻ 勿信基於學術研究;❼ 勿信情況考慮周詳;❽ 勿信見解卓越;❾ 勿信形象權威;❿ 勿信因此沙門,是我等祖師。
卡拉瑪眾!若汝等發現──『① 此法是不善,② 此法是有罪,③ 此法是智者所訶毀,④ 如果實踐此法,能導致無益與苦!』卡拉瑪眾!其時,則應捨棄此法……。
卡拉瑪眾!若汝等發現──『⑤ 此法是善,⑥ 此法是無罪,⑦ 此法是智者所稱讚,⑧ 如果實踐此法,能帶來利益快樂!』卡拉瑪眾!其時,則應圓滿受持!」
「❶ 汝等勿信風俗;❷ 勿輕信傳統;❸ 勿輕信聽聞;❹ 勿信因與經教相合;❺ 勿信基於推理;❻ 勿信基於學術研究;❼ 勿信情況考慮周詳;❽ 勿信見解卓越;❾ 勿信形象權威;❿ 勿信因此沙門,是我等祖師。
卡拉瑪眾!若汝等發現──『① 此法是不善,② 此法是有罪,③ 此法是智者所訶毀,④ 如果實踐此法,能導致無益與苦!』卡拉瑪眾!其時,則應捨棄此法……。
卡拉瑪眾!若汝等發現──『⑤ 此法是善,⑥ 此法是無罪,⑦ 此法是智者所稱讚,⑧ 如果實踐此法,能帶來利益快樂!』卡拉瑪眾!其時,則應圓滿受持!」
~《增支部經典‧Kesamuttisutta 卡拉瑪經》(AN 3.66)
☆ 最早出現:“佛經卷首須置「如是我聞」”的文獻記載,並非佛經,反而是龍樹(婆羅門種)的《大智度論》。龍樹說「性空」、教人要放空,自己一點也不空,素有「千部論主」之美稱,不但造論特多,偽造大量梵語佛典;為掩人耳目,更杜撰:“釋尊對阿難言,須於經典卷首加上「如是我聞」”的說法。好愚弄、取信於一般凡夫眾生,令其偽造、竄改佛經的奸計得逞!
「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我從世尊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此比丘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比丘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此比丘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一大教法(比丘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僧團共住、有長老、有上首(領袖),
我從彼僧團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僧團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僧團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僧團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二大教法(僧團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眾多長老比丘共住,多聞而傳承阿含(聖教)、憶持正法(經藏)、憶持聖律(律藏)、憶持論母(論藏),
我從彼等長老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等(多數教派之)長老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多數教派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等(多數教派之)長老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三大教法(多數教派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某一長老比丘居住,多聞而傳承阿含(聖教)、憶持正法(經藏)、憶持聖律(律藏)、憶持論母(論藏),
我從彼長老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(個別傳承之)長老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個別傳承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(個別傳承之)長老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四大教法(個別傳承所說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
諸比丘!此等是『四大教法』(之檢驗)。」
「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我從世尊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此比丘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比丘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此比丘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一大教法(比丘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僧團共住、有長老、有上首(領袖),
我從彼僧團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僧團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僧團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僧團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二大教法(僧團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眾多長老比丘共住,多聞而傳承阿含(聖教)、憶持正法(經藏)、憶持聖律(律藏)、憶持論母(論藏),
我從彼等長老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等(多數教派之)長老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多數教派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等(多數教派之)長老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三大教法(多數教派所說教法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」
「復次,諸比丘!世間有比丘,作如是語,聞說:
『賢友!於知名某者住處,有某一長老比丘居住,多聞而傳承阿含(聖教)、憶持正法(經藏)、憶持聖律(律藏)、憶持論母(論藏),
我從彼長老面前親聞於此,現已受持──
此是正法、此是聖律、此是師尊聖教。』
諸比丘!對於彼比丘所說,既不可以歡喜、也不可以拒絕。
既不歡喜、也不拒絕,應妥善了解其文句,並深入(巴利)經藏中尋求完整無誤之詳細說明、且於(巴利)律藏中尋求完整無誤地教導開示。
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既不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亦不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非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(個別傳承之)長老所誤解。』
諸比丘!因此汝等應捨棄於此錯誤(個別傳承所說之傳承)。」
「若其文句在用心進入經藏中、用心在律藏中(詳細)尋求以後;不但被收入於(巴利)經藏中,而且被發現於(巴利)律藏中,有此依據,可以去下結論,告知:
『此確實是世尊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之法語;
而且,這是(聖教已被)彼(個別傳承之)長老所正解。』
諸比丘!此為第四大教法(個別傳承所說之檢驗),應憶念不忘──永久受持。
諸比丘!此等是『四大教法』(之檢驗)。」
~《長部經典‧Mahāparinibbānasutta 大般涅槃經》(DN 16, 188)
☆ 阿含( Āgamā ) ➾
佛世以後,阿含是所有聖教傳承的簡稱。
原來意思:這佛法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!
是否正確?不敢保證──
要自己從經律當中去核對。
如《四大教法經》中所說。
☆ 九部經(九分教) ➾
⑴ 契經(巴利聖典:比丘波羅提木叉、比丘尼波羅提木叉、相應部經典、長部經典、中部經典、增支部經典);
⑵ 應頌(應該背誦:小誦經、法句經、經集);
⑶ 記說(契經解說:聖律、大義釋、小義釋);
⑷ 偈經(偈頌詩句:長老偈、長老尼偈);
⑸ 自說經(佛自開示);
⑹ 如是語(聞佛開示);
⑺ 本生譚(佛教故事:天宮事、餓鬼事);
⑻ 未曾有法(解說教義:無礙解道);
⑼ 智解(教理問答:導論、三藏知津)。
☆ 法( Dhamma ) ➾
佛世時代,法是屬於《九部經》的《應頌》部份;
《應頌》是指佛法當中『應該背誦』的法句偈語。
其中包含:《小誦經》、《法句經》、《經集》。
佛世以後二百年間,仍然傳承正法律的原始僧團──
為解釋小誦經、法句經、經集,故結集了《經藏》。
☆ 律( Vinaya ) ➾
佛世時代,律是『生活規範』,
後世才引申為『解釋戒的經』;
佛世以後二百年間,仍然傳承正法律的原始僧團──
為了解釋兩部律的《戒本》,所以結集了《律藏》。
☆ 論母( Mātikā ) ➾
字義叫做:法義大綱,現今論藏的原始雛型。
論藏:不代表佛說,是早期部派論師的觀點。
佛陀時代只有法( Dhamma )和律( Vinaya );
並沒有論(即阿毗達摩 Abhidhamma )──
但是在指導學生背誦法義時,可能會需要大綱;
類似考試作弊的小抄,這就是『論母』的來源。
☆ 正法久住的五個因緣 ➾
① 佛弟子恭敬地來聽聞佛法;
② 佛弟子恭敬地來學習佛法;
③ 佛弟子恭敬地來回憶佛法;
④ 佛弟子恭敬地來觀察所回憶的法義;
⑤ 佛弟子恭敬地知解法義以後,而來修習法隨法行的佛法。
☆ 忘失五法的五個因緣 ➾
⑴ 不通達巴利聖典;
⑵ 不詳細為人說法;
⑶ 不教導他人說法;
⑷ 不詳細解讀法義;
⑸ 不修習內觀法義。
☆ 破壞正法的五個因緣 ➾
① 顛倒經文;
② 難以調教;
③ 不敬傳承;
④ 豐富積蓄;
⑤ 破和合僧。
☆ 淘汰沙門的污染 ➾
① 剔除假和尚(栽培良田譬喻);
② 剔除假佛教(簸揚糠秕譬喻);
③ 剔除假道場(水管取材譬喻)。
綜合以上聖典的敘述,我們得到如下的結論:
⑴ 【巴利聖典】不是「北傳婆羅門教」的《阿含經》、也不像「南傳佛教」的《阿毗達摩》或「一經一論」的【梵文經典】!
⑵ 【巴利聖典】代表,原始佛法「正法」與「聖律」的第一手資料~~佛陀最後的教說:「正法與聖律,於我滅後,當為,汝等之大師!」
⑶ 【巴利聖典】每部經典,皆有歷史、文獻記錄,翔實可信、嚴謹可考;每卷經文,前後關聯、次第井然,多達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四卷,皆有重點、主題,有如,完整體系的《佛法教材》、生動活潑的《聖境旅人書》。
《佛遺教經》姚秦 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【菩提僧團、心 法師 整理】(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)
佛陀最後的教說,與【巴利聖典】可以互相對照,所說完全一致!
《佛遺教經》證實:「四聖諦」才是佛法的核心;而非,後來,摻雜婆羅門教思想之「大乘教」,與其衍生之「阿彌陀佛」,或「密教」信仰!
佛世以後,阿含是所有聖教傳承的簡稱。
原來意思:這佛法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!
是否正確?不敢保證──
要自己從經律當中去核對。
如《四大教法經》中所說。
☆ 九部經(九分教) ➾
⑴ 契經(巴利聖典:比丘波羅提木叉、比丘尼波羅提木叉、相應部經典、長部經典、中部經典、增支部經典);
⑵ 應頌(應該背誦:小誦經、法句經、經集);
⑶ 記說(契經解說:聖律、大義釋、小義釋);
⑷ 偈經(偈頌詩句:長老偈、長老尼偈);
⑸ 自說經(佛自開示);
⑹ 如是語(聞佛開示);
⑺ 本生譚(佛教故事:天宮事、餓鬼事);
⑻ 未曾有法(解說教義:無礙解道);
⑼ 智解(教理問答:導論、三藏知津)。
~《增支部經典‧五集‧正法品‧Dutiyasaddhammasammosasutta 忘失正法之二經》(AN 5.155)
☆ 法( Dhamma ) ➾
佛世時代,法是屬於《九部經》的《應頌》部份;
《應頌》是指佛法當中『應該背誦』的法句偈語。
其中包含:《小誦經》、《法句經》、《經集》。
佛世以後二百年間,仍然傳承正法律的原始僧團──
為解釋小誦經、法句經、經集,故結集了《經藏》。
☆ 律( Vinaya ) ➾
佛世時代,律是『生活規範』,
後世才引申為『解釋戒的經』;
佛世以後二百年間,仍然傳承正法律的原始僧團──
為了解釋兩部律的《戒本》,所以結集了《律藏》。
☆ 論母( Mātikā ) ➾
字義叫做:法義大綱,現今論藏的原始雛型。
論藏:不代表佛說,是早期部派論師的觀點。
佛陀時代只有法( Dhamma )和律( Vinaya );
並沒有論(即阿毗達摩 Abhidhamma )──
但是在指導學生背誦法義時,可能會需要大綱;
類似考試作弊的小抄,這就是『論母』的來源。
☆ 正法久住的五個因緣 ➾
① 佛弟子恭敬地來聽聞佛法;
② 佛弟子恭敬地來學習佛法;
③ 佛弟子恭敬地來回憶佛法;
④ 佛弟子恭敬地來觀察所回憶的法義;
⑤ 佛弟子恭敬地知解法義以後,而來修習法隨法行的佛法。
~《增支部經典‧五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正法品‧Paṭhamasaddhammasammosasutta 忘失正法之一經》(AN 5.154)
☆ 忘失五法的五個因緣 ➾
⑴ 不通達巴利聖典;
⑵ 不詳細為人說法;
⑶ 不教導他人說法;
⑷ 不詳細解讀法義;
⑸ 不修習內觀法義。
~《增支部經典‧五集‧正法品‧Dutiyasaddhammasammosasutta 忘失正法之二經》(AN 5.155)
☆ 破壞正法的五個因緣 ➾
① 顛倒經文;
② 難以調教;
③ 不敬傳承;
④ 豐富積蓄;
⑤ 破和合僧。
~《增支部經典‧五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正法品‧Tatiyasaddhammasammosasutta 忘失正法之三經》(AN 5.156)
☆ 淘汰沙門的污染 ➾
① 剔除假和尚(栽培良田譬喻);
② 剔除假佛教(簸揚糠秕譬喻);
③ 剔除假道場(水管取材譬喻)。
~《增支部經典‧八集‧初五十經篇‧慈品‧Kāraṇḍavasutta 沙門之莠經》(AN 8.10)
《聖典選讀》追隨諸佛古道~忘失正法等經【剔除假佛教】 Dhammasammosasutta.pdf
https://archive.org/details/palishengdian04_007
https://archive.org/details/palishengdian04_007
《聖典選讀》追隨諸佛古道~拘迦利謗聖等經【提婆達多派非佛說】 The Pali Selected Readings.pdf
https://archive.org/details/palishengdian04_008
https://archive.org/details/palishengdian04_008
綜合以上聖典的敘述,我們得到如下的結論:
⑴ 【巴利聖典】不是「北傳婆羅門教」的《阿含經》、也不像「南傳佛教」的《阿毗達摩》或「一經一論」的【梵文經典】!
⑵ 【巴利聖典】代表,原始佛法「正法」與「聖律」的第一手資料~~佛陀最後的教說:「正法與聖律,於我滅後,當為,汝等之大師!」
⑶ 【巴利聖典】每部經典,皆有歷史、文獻記錄,翔實可信、嚴謹可考;每卷經文,前後關聯、次第井然,多達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四卷,皆有重點、主題,有如,完整體系的《佛法教材》、生動活潑的《聖境旅人書》。
《佛遺教經》姚秦 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【菩提僧團、心 法師 整理】(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)
佛陀最後的教說,與【巴利聖典】可以互相對照,所說完全一致!
《佛遺教經》證實:「四聖諦」才是佛法的核心;而非,後來,摻雜婆羅門教思想之「大乘教」,與其衍生之「阿彌陀佛」,或「密教」信仰!
漢地被〖婆羅門教〗假冒佛教,矇混了二千多年,【巴利聖典】的出現,該是「佛陀正法」覺醒的時刻了!
由馮馮居士的《耶穌基督在印度西藏足跡的追尋》不難得知,大乘的彌陀信仰,事實上是基督宗教的一個分支:
「我們也可以很清楚地,看到彌陀的光環,就是這樣,從阿含經中,逐一摘取波斯的寶石鑲嵌出來的……但是,最後要表達的結論,還是諸行無常、苦、無我……。
如果,您不走出彌陀的光環來,怎麼能夠看到原始的法義呢?……還是,要用理性來檢視這些寶石的原產地──波斯與阿含經?」
~節錄自《走出彌陀的光環》曾銀湖 居士
在走出「彌陀傳說」的同時,何不放下「阿含迷思」呢?
☞ ➊ 阿含經,分散於各部派,沒有次第、又不完整;並且,由於翻譯者對原始佛法,不甚了解,所翻字句,令人生澀難懂,又混充不少大乘思想及其他經論者,例如:《雜阿含經》混以《無憂王經》!
在所有漢譯《雜阿含經》中,竟找不到四神足、四正勤,「根相應」亦殘缺不全,三十七道品的順序、卷次錯亂,又不完整,就像,朝代錯亂、枯燥乏味的歷史教科書,漫無頭緒、令人費解;所以,歷代經論家,對阿含經皆不甚重視!
然而,近代《阿含經》,為何又重新受到重視?
答案:是因為「巴利聖典」的出現!
當《阿含經》的字句,難以閱讀時,就把「巴利聖典」的字句,照搬上去!恰如斷手、斷腿的人,需要義肢才能走路一樣!
☞ ➋ 反觀「巴利聖典」,有如,詳實有序、生動活潑的聖境旅人書,提綱挈領、事半功倍──多達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四卷,每卷經文,前後順序、次第井然,三十七道品,相當完整;而且,每卷經文,皆有重點、主題。
例如:《大念住經》,是「四念住」的詳細說明,而其他經卷,因所敘述重點不同,只能一筆帶過;如果,遺漏《大念住經》,二萬多卷的「巴利聖典」就如缺手、斷腿,有關「四念住」的項目,將無法令人了解!
「巴利聖典」體系之完整、次第之分明,是歷代聖者、阿羅漢,精心的結集、編排,是留給世人最珍貴的禮物!
所以,對於「巴利聖典」應有系統的研讀,才能獲得,正確的見解,與最大的益處。
千萬,不可把祂,拿來當作:
修補混淆「婆羅門教」思想之《阿含經》的工具;才是,對「巴利聖典」莫大的恭敬與尊重!
現在,正是放下《阿含經》,走出「阿含迷思」;重新認識「巴利聖典」、回歸「佛陀正法」的時刻了!
由馮馮居士的《耶穌基督在印度西藏足跡的追尋》不難得知,大乘的彌陀信仰,事實上是基督宗教的一個分支:
「我們也可以很清楚地,看到彌陀的光環,就是這樣,從阿含經中,逐一摘取波斯的寶石鑲嵌出來的……但是,最後要表達的結論,還是諸行無常、苦、無我……。
如果,您不走出彌陀的光環來,怎麼能夠看到原始的法義呢?……還是,要用理性來檢視這些寶石的原產地──波斯與阿含經?」
~節錄自《走出彌陀的光環》曾銀湖 居士
在走出「彌陀傳說」的同時,何不放下「阿含迷思」呢?
☞ ➊ 阿含經,分散於各部派,沒有次第、又不完整;並且,由於翻譯者對原始佛法,不甚了解,所翻字句,令人生澀難懂,又混充不少大乘思想及其他經論者,例如:《雜阿含經》混以《無憂王經》!
在所有漢譯《雜阿含經》中,竟找不到四神足、四正勤,「根相應」亦殘缺不全,三十七道品的順序、卷次錯亂,又不完整,就像,朝代錯亂、枯燥乏味的歷史教科書,漫無頭緒、令人費解;所以,歷代經論家,對阿含經皆不甚重視!
然而,近代《阿含經》,為何又重新受到重視?
答案:是因為「巴利聖典」的出現!
當《阿含經》的字句,難以閱讀時,就把「巴利聖典」的字句,照搬上去!恰如斷手、斷腿的人,需要義肢才能走路一樣!
☞ ➋ 反觀「巴利聖典」,有如,詳實有序、生動活潑的聖境旅人書,提綱挈領、事半功倍──多達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四卷,每卷經文,前後順序、次第井然,三十七道品,相當完整;而且,每卷經文,皆有重點、主題。
例如:《大念住經》,是「四念住」的詳細說明,而其他經卷,因所敘述重點不同,只能一筆帶過;如果,遺漏《大念住經》,二萬多卷的「巴利聖典」就如缺手、斷腿,有關「四念住」的項目,將無法令人了解!
「巴利聖典」體系之完整、次第之分明,是歷代聖者、阿羅漢,精心的結集、編排,是留給世人最珍貴的禮物!
所以,對於「巴利聖典」應有系統的研讀,才能獲得,正確的見解,與最大的益處。
千萬,不可把祂,拿來當作:
修補混淆「婆羅門教」思想之《阿含經》的工具;才是,對「巴利聖典」莫大的恭敬與尊重!
現在,正是放下《阿含經》,走出「阿含迷思」;重新認識「巴利聖典」、回歸「佛陀正法」的時刻了!
Brahma 梵 = Brahman 婆羅門,實為同一字之不同翻譯。
誰會捨棄佛陀說法的語言「巴利語」──摩揭陀國語,而使用「梵語」──「婆羅門教」之語言,記錄佛經呢?
答案很明顯:若不是「婆羅門教」徒;就是,偽稱歸附佛法,而實際上,仍是「婆羅門教」徒的「附佛外道」!
由此看出:「梵語」、「梵文」與「婆羅門教」之關係,如此密切;所有梵文經典,自然,充斥「婆羅門教」思想、成為「婆羅門教」之經典,並無令人意外之處。
而漢地,絕大多數之佛經,皆譯自「梵文」,所謂:梵文「佛經」,若不混淆「婆羅門教」(婆羅門 = 梵 = 清淨本性)之思想,那才是奇怪之至!
近代,某些學人,不肯捨棄譯自「梵文」,充斥「婆羅門教」思想之《阿含經》;想了解原始佛法,卻又捨棄「巴利聖典」而不讀。美其名為「比對」,竟拿「巴利聖典」隻字片語,當作修補《阿含經》之工具!
恰似:「拆卸新車零件,拿來修補破車,實是愚人作為!」
究其原因,無他,只不過是想,持續保有:源自「婆羅門教」之思想 ➾ 梵 = 清淨本性、佛性、空性、如來藏、中觀、真我、本體(實相)……等思想,令其,借屍還魂罷了!
《佛遺教經》世尊三唱:「汝等若於,苦等四(聖)諦,有所疑者,可疾問之;毋得懷疑,不求決也!」
然而,至今學佛人,對於佛陀法語──「巴利聖典」,所闡述之佛法核心──「四聖諦」要義;依然無知、不求甚解、無人問津或關注!
所以,若真想認識「原始佛法」、了解「四聖諦」真理;有必要重新、有系統的閱讀「巴利聖典」,才是目前最迫切、最重要的工作!
誰會捨棄佛陀說法的語言「巴利語」──摩揭陀國語,而使用「梵語」──「婆羅門教」之語言,記錄佛經呢?
答案很明顯:若不是「婆羅門教」徒;就是,偽稱歸附佛法,而實際上,仍是「婆羅門教」徒的「附佛外道」!
由此看出:「梵語」、「梵文」與「婆羅門教」之關係,如此密切;所有梵文經典,自然,充斥「婆羅門教」思想、成為「婆羅門教」之經典,並無令人意外之處。
而漢地,絕大多數之佛經,皆譯自「梵文」,所謂:梵文「佛經」,若不混淆「婆羅門教」(婆羅門 = 梵 = 清淨本性)之思想,那才是奇怪之至!
近代,某些學人,不肯捨棄譯自「梵文」,充斥「婆羅門教」思想之《阿含經》;想了解原始佛法,卻又捨棄「巴利聖典」而不讀。美其名為「比對」,竟拿「巴利聖典」隻字片語,當作修補《阿含經》之工具!
恰似:「拆卸新車零件,拿來修補破車,實是愚人作為!」
究其原因,無他,只不過是想,持續保有:源自「婆羅門教」之思想 ➾ 梵 = 清淨本性、佛性、空性、如來藏、中觀、真我、本體(實相)……等思想,令其,借屍還魂罷了!
《佛遺教經》世尊三唱:「汝等若於,苦等四(聖)諦,有所疑者,可疾問之;毋得懷疑,不求決也!」
然而,至今學佛人,對於佛陀法語──「巴利聖典」,所闡述之佛法核心──「四聖諦」要義;依然無知、不求甚解、無人問津或關注!
所以,若真想認識「原始佛法」、了解「四聖諦」真理;有必要重新、有系統的閱讀「巴利聖典」,才是目前最迫切、最重要的工作!
☆ 「空性」思想實是婆邏門教的一個分支,試想:「空性創造」與「梵天創造」有何不同?
☆ 緣「生」而有「老死」,生、老死互為互補的條件,「生」和「老死」雖然「相對性」,但其關係,卻是「絕對性」的真理!佛陀稱祂為「四聖諦」。
✫ 龍樹(婆羅門種)的詭辯、矯亂──《中論》第二十四品:
「『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;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。』……何以故?眾緣具足,和合而物生;是物屬眾『因緣』,故『無自性』。『無自性』故空,空亦復空;但為:引導眾生故,以『假名』說。離有、無二邊,故名為:『中道』。」
①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空;
②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假名;
③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中道義。
✘ 錯亂的把「緣生法」,解釋成「無自性」;「無自性」,更不是「空假中」,而是,龍樹的詭辯! ~☹
「無自性」只是「無」自性、「否定」自性,並不能說明「依存」的「相對性」(也就是說:緣起、因果關係);所以,難怪會落入:空、有、亦空亦有(空有不二、真空妙有)、非空非有(不一不異、不常不斷)……等對立,獨斷式的「常見」或「斷見」。
✔ “相對性” ➾ 是名:「緣起」,“緣起” ➾ 才是「中道義」! ~☺
☆ 緣「生」而有「老死」,生、老死互為互補的條件,「生」和「老死」雖然「相對性」,但其關係,卻是「絕對性」的真理!佛陀稱祂為「四聖諦」。
✫ 龍樹(婆羅門種)的詭辯、矯亂──《中論》第二十四品:
「『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;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。』……何以故?眾緣具足,和合而物生;是物屬眾『因緣』,故『無自性』。『無自性』故空,空亦復空;但為:引導眾生故,以『假名』說。離有、無二邊,故名為:『中道』。」
①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空;
②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假名;
③ 緣生法 ≠ 無自性 ≠ 中道義。
✘ 錯亂的把「緣生法」,解釋成「無自性」;「無自性」,更不是「空假中」,而是,龍樹的詭辯! ~☹
「無自性」只是「無」自性、「否定」自性,並不能說明「依存」的「相對性」(也就是說:緣起、因果關係);所以,難怪會落入:空、有、亦空亦有(空有不二、真空妙有)、非空非有(不一不異、不常不斷)……等對立,獨斷式的「常見」或「斷見」。
✔ “相對性” ➾ 是名:「緣起」,“緣起” ➾ 才是「中道義」! ~☺
☆ 「緣起」是「相對性」施設──四聖諦:「此有故彼有(苦),此生故彼生(集);此無故彼無(滅),此滅故彼滅(道)。」
⑴ 佛滅後三百年(西元前 150),迦多衍尼子(婆羅門種)造《阿毗達摩發智論》:將一切法,說成實「有」。破壞緣起「相對性」,正法淪為「像法」。
⑵ 佛滅後七百年(西元 150~250),龍樹(婆羅門種)造《中論》:將一切法,說成無自性「空」。破壞緣起「相對性」,像法淪為「末法」。
⑶ 佛滅後一千二百年(西元 700~750),商羯羅(婆羅門種),仿效中觀辯證,創不二一元論,改革婆羅門教,為印度教,註解《奧義書》:將性「空」,說成「上梵」,將緣起「有」,說成「下梵」,論破、取代佛教。佛滅後一千七百年(西元 1205)回教入侵,末法覆滅!
「迦葉!像法之世生時,則有正法之滅!
迦葉!地界不能令正法滅;
水界不能令正法滅;
火界不能令正法滅;
風界不能令正法滅。
但是,彼等愚人生之時,能令此正法滅!
迦葉!譬如,除非船之先沈;
迦葉!否則,正法不應有滅!
迦葉!有此等五法存在,將導致正法退墮、混亂、滅沒!
五者何耶?
迦葉!於此,有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(信士)、優婆夷(信女)等:『➊ 不尊重師(佛)、住不隨順,➋ 不尊重法、住不隨順,➌ 不尊重僧伽、住不隨順,➍ 不尊重學(戒)、住不隨順,➎ 不尊重定、住不隨順。』」
☆ 世尊對於主張:「清淨本性、佛性、空性、阿賴耶識、如來藏、中觀、真我、本體、實相……等思想」之學者,一記棒喝!
☆ 不可以五蘊、六塵見「如來」;但是,若離開五蘊、六塵,亦無法見「如來」!
☆ 在這裡,不是說「五法蘊身、佛性、空性、阿賴耶識」有無的問題?而是說明──如果執取任何一法為「有」或「無」,都不叫做「涅槃真理」!
「茶帝!汝實生如是惡見耶?『予實如是,理解從世尊所說之法,即:此識流轉、輪迴;而且,常保持自己之同一性也。』」
茶帝曰:「世尊!予實如是,理解從世尊所說之法,即:此識流轉、輪迴;而且,常保持自己之同一性也。」
世尊曰:「茶帝!如何其識?」
茶帝曰:「世尊!此語,即:『所受者,於此處、彼處,受善、惡業之果報。』」
世尊曰:「愚痴人!汝實在從哪裡知道?我如此說法耶?
愚痴人!識由緣生,予豈非以種種法門,說:『離開因緣,識即不生!』否?
然,愚痴人!汝自己誤解、誣謗我等、傷害自身、又多生非福。
愚痴人!此將為汝,帶來長夜傷害、苦惱不幸福也。」
~《因緣相應‧伽拉羅剎利品‧tumhasutta 非汝之物》(SN 12.37)
⑴ 佛滅後三百年(西元前 150),迦多衍尼子(婆羅門種)造《阿毗達摩發智論》:將一切法,說成實「有」。破壞緣起「相對性」,正法淪為「像法」。
⑵ 佛滅後七百年(西元 150~250),龍樹(婆羅門種)造《中論》:將一切法,說成無自性「空」。破壞緣起「相對性」,像法淪為「末法」。
⑶ 佛滅後一千二百年(西元 700~750),商羯羅(婆羅門種),仿效中觀辯證,創不二一元論,改革婆羅門教,為印度教,註解《奧義書》:將性「空」,說成「上梵」,將緣起「有」,說成「下梵」,論破、取代佛教。佛滅後一千七百年(西元 1205)回教入侵,末法覆滅!
「迦葉!像法之世生時,則有正法之滅!
迦葉!地界不能令正法滅;
水界不能令正法滅;
火界不能令正法滅;
風界不能令正法滅。
但是,彼等愚人生之時,能令此正法滅!
迦葉!譬如,除非船之先沈;
迦葉!否則,正法不應有滅!
迦葉!有此等五法存在,將導致正法退墮、混亂、滅沒!
五者何耶?
迦葉!於此,有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(信士)、優婆夷(信女)等:『➊ 不尊重師(佛)、住不隨順,➋ 不尊重法、住不隨順,➌ 不尊重僧伽、住不隨順,➍ 不尊重學(戒)、住不隨順,➎ 不尊重定、住不隨順。』」
~《迦葉相應‧迦葉品‧Saddhammappatirūpakasutta 像法》(SN 16.13, 156)
☆ 世尊對於主張:「清淨本性、佛性、空性、阿賴耶識、如來藏、中觀、真我、本體、實相……等思想」之學者,一記棒喝!
☆ 不可以五蘊、六塵見「如來」;但是,若離開五蘊、六塵,亦無法見「如來」!
☆ 在這裡,不是說「五法蘊身、佛性、空性、阿賴耶識」有無的問題?而是說明──如果執取任何一法為「有」或「無」,都不叫做「涅槃真理」!
「茶帝!汝實生如是惡見耶?『予實如是,理解從世尊所說之法,即:此識流轉、輪迴;而且,常保持自己之同一性也。』」
茶帝曰:「世尊!予實如是,理解從世尊所說之法,即:此識流轉、輪迴;而且,常保持自己之同一性也。」
世尊曰:「茶帝!如何其識?」
茶帝曰:「世尊!此語,即:『所受者,於此處、彼處,受善、惡業之果報。』」
世尊曰:「愚痴人!汝實在從哪裡知道?我如此說法耶?
愚痴人!識由緣生,予豈非以種種法門,說:『離開因緣,識即不生!』否?
然,愚痴人!汝自己誤解、誣謗我等、傷害自身、又多生非福。
愚痴人!此將為汝,帶來長夜傷害、苦惱不幸福也。」
~《中部經典‧雙大品‧Mahātaṇhāsaṅkhayasutta 愛盡大經》(MN 38, 398)
☆ 世尊現等覺 ➾ 是因為如實證知五取蘊之四聖諦(而非四攝、六度波羅蜜)!
☆ 世尊“發現”相對緣起、四聖諦:「➊ 此有故彼有(苦),➋ 此生故彼生(集);➌ 此無故彼無(滅),➍ 此滅故彼滅(道)。」 ➾ 何有故有老死(苦)耶?緣何而有老死(集)耶?……➀ 有生故有老死(苦)!➁ 緣生而有老死(集)!……何無故無老死(滅)耶?何滅而有老死滅(道)耶?……➂ 無生故無老死(滅)!➃ 生滅而有老死滅(道)!……。
「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『四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於生死。四者何耶?
➊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➋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之集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➌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之滅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➍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到達苦滅之道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」
☆ 並不是「無」苦、集、滅、道,「超越時空」的不死道跡 ➾ ➊ 正見、➋ 正思惟、➌ 正語、➍ 正業、➎ 正命、➏ 正精進、➐ 正念、➑ 正定。
「諸比丘!同此,我發現過去正覺者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。諸比丘!過去諸佛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者何耶?此即八聖道分,如是:『➊ 正見、➋ 正思惟、➌ 正語、➍ 正業、➎ 正命、➏ 正精進、➐ 正念、➑ 正定』。
諸比丘!此乃過去正等覺者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。
⑫ 追隨其道,隨其道而行,則知『老死』,知老死之集,知老死之滅,知趣滅老死之道跡;
⑪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生』,知生之集,知生之滅,知趣滅生之道跡;
⑩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有』,知有之集,知有之滅,知趣滅有之道跡;
⑨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取』,知取之集,知取之滅,知趣滅取之道跡;
⑧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愛』,知愛之集,知愛之滅,知趣滅愛之道跡;
⑦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受』,知受之集,知受之滅,知趣滅受之道跡;
⑥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觸』,知觸之集,知觸之滅,知趣滅觸之道跡;
⑤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六入』,知六入之集,知六入之滅,知趣滅六入之道跡;
④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名色』,知名色之集,知名色之滅,知趣滅名色之道跡;
③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識』,知識之集,知識之滅,知趣滅識之道跡;
②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行』,知行之集、知行之滅、
① 知趣行滅之『道跡』。
知此,我以示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諸比丘!如是梵行繁榮、增廣,示知眾多人等,予增大,依人天而善說示。」
☆ 世尊“發現”相對緣起、四聖諦:「➊ 此有故彼有(苦),➋ 此生故彼生(集);➌ 此無故彼無(滅),➍ 此滅故彼滅(道)。」 ➾ 何有故有老死(苦)耶?緣何而有老死(集)耶?……➀ 有生故有老死(苦)!➁ 緣生而有老死(集)!……何無故無老死(滅)耶?何滅而有老死滅(道)耶?……➂ 無生故無老死(滅)!➃ 生滅而有老死滅(道)!……。
「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『四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於生死。四者何耶?
➊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➋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之集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➌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苦之滅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
➍ 諸比丘!因為不隨覺、不洞察:『到達苦滅之道聖諦』,我與汝等,長久以來,流轉生死。」
~《長部經典‧Mahāparinibbānasutta 大般涅槃經》(DN 16, 155)
☆ 並不是「無」苦、集、滅、道,「超越時空」的不死道跡 ➾ ➊ 正見、➋ 正思惟、➌ 正語、➍ 正業、➎ 正命、➏ 正精進、➐ 正念、➑ 正定。
「諸比丘!同此,我發現過去正覺者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。諸比丘!過去諸佛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者何耶?此即八聖道分,如是:『➊ 正見、➋ 正思惟、➌ 正語、➍ 正業、➎ 正命、➏ 正精進、➐ 正念、➑ 正定』。
諸比丘!此乃過去正等覺者,通行之古道、古徑。
⑫ 追隨其道,隨其道而行,則知『老死』,知老死之集,知老死之滅,知趣滅老死之道跡;
⑪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生』,知生之集,知生之滅,知趣滅生之道跡;
⑩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有』,知有之集,知有之滅,知趣滅有之道跡;
⑨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取』,知取之集,知取之滅,知趣滅取之道跡;
⑧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愛』,知愛之集,知愛之滅,知趣滅愛之道跡;
⑦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受』,知受之集,知受之滅,知趣滅受之道跡;
⑥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觸』,知觸之集,知觸之滅,知趣滅觸之道跡;
⑤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六入』,知六入之集,知六入之滅,知趣滅六入之道跡;
④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名色』,知名色之集,知名色之滅,知趣滅名色之道跡;
③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識』,知識之集,知識之滅,知趣滅識之道跡;
② 追隨其道,隨其道以行,則知『行』,知行之集、知行之滅、
① 知趣行滅之『道跡』。
知此,我以示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諸比丘!如是梵行繁榮、增廣,示知眾多人等,予增大,依人天而善說示。」
~《因緣相應‧大品‧Nagarasutta 諸佛古道》(SN 12.65)
巴利語,是摩揭陀國的官方用語、佛陀說法時的語言。
【巴利聖典】最初僅有《法藏》(即經藏),與《律藏》,並無所謂《論藏》(阿毗達摩)!
《大般涅槃經》(DN 16, 216):「阿難!依我為汝等,所說之『(正)法與(聖)律』,於我滅後,當為,汝等之大師。」
佛陀於西元前489年入滅後,聖弟子們將《法藏》(即經藏),分成五個部份──
➊ 較長篇幅的經文,編列在《長部經典》;
➋ 中等篇幅、不長不短的經文,編列在《中部經典》;
➌ 較短篇幅的經文,編列在《小部經典》;
➍ 其他,依據蘊、處、界,專題式分類,則編列在《相應部經典》;
➎ 此外,還編列了一套百科全書形式的《增支部經典》,由一至十一作為索引。
《法藏》(即經藏)至此,大體完備!
巴利律藏,也分成五個部份──
➊ 《比丘類》輯錄,有關《比丘戒本》二二七條戒,每一條戒,制戒因緣與解說;
➋ 《比丘尼類》輯錄,《比丘尼戒本》三一一條戒,每一條戒,制戒因緣與解說;
➌ 《大品》輯錄,有關僧伽各項生活,例行事宜、重大議題,如:布薩誦戒、入雨安居、自恣悔過、穿功德衣、僧伽會議等之規定;
➍ 《小品》輯錄,有關僧伽議事、處罰方式、滅諍原則、瑣碎事宜之補充規定;
➎ 《附隨》輯錄,其他分類摘要、列舉綱要、補充說明,宛如戒律之補充教材。
《論藏》(阿毗達摩)的由來──
西元前271~150年,北方摩揭陀國孔雀王朝阿育王,在暴政統治後,推行仁政。
所以,需要主張「一切法實有」,像是:
⑴ 《論藏》(阿毗達摩)創始者富樓那(並非十大弟子之一,為同名或假託者)、⑵ 迦多衍尼子(婆羅門種)的《阿毗達摩發智論》(實際上,源自外道勝論派「婆浮陀迦旃延」的原子理論)等教義,用以安撫、規範人心。
現在的「南傳佛教」嚴守戒律,並且,依據巴利語系《阿毗達摩》思想,為富樓那、迦多衍尼子的繼承者:
➀ 西元前273年,阿育王派遣其子摩哂陀長老,首次將巴利語系之佛教傳入錫蘭島;
➁ 西元1058年,傳入緬甸蒲甘王朝;
➂ 西元1361年以後,由錫蘭島更陸續傳入泰國、柬埔寨、寮國等國家。
西元150年以後,南方憍薩羅國主娑多婆訶(引正王),採納龍樹(婆羅門種)的「空性思想」。
作為:推行愚民政策、剷除舊勢力,以及宗教與政治鬥爭之工具!
龍樹說「性空」、教人要放空,自己一點也不空,將婆羅門、佛教、耆那教思想,融為一爐,曾偽造大量梵文經典。
他造論特多,素有「千部論主」之美稱,縱橫古今、無出其右!
因此,他將阿育王時期,巴利語系之佛教,貶稱為「小乘」;而其梵文語系之南方新興宗教,則自稱為「大乘」。
四、五世紀時,無著、世親(婆羅門種)兄弟,由龍樹的「空性思想」,更進一步發展出「三界唯心、萬法唯識」之瑜伽行派。
現在的「北傳婆羅門教」,依據「空性思想」與「唯心唯識」,為龍樹、無著、世親等,梵文語系新興宗教的繼承者。
西元700~750年,商羯羅(商卡拉 Shankara,婆羅門種),延續「大乘」唯心論,仿效中觀辯證,倡不二一元論,改革婆羅門教「吠檀多派 Vedanta」,成為「印度教」(新婆羅門教),狂註《奧義書》──
將性「空」,說成「上梵」;將緣起「有」,說成「下梵」。論破「空性思想」、取代「大乘」教義,復興了主張「種姓制度」的吠陀傳統。
於是,大批印度「大乘」教徒,紛紛改信印度教;「密教」信徒,以混合婆羅門教、男女雙修方式,獲得苟延殘喘;般若但亦方便,戒律蕩然無存!
西元747年,藏王迎請寂護、蓮華生、蓮華戒,並與漢地禪宗「大乘」教義辯論,後者敗退,奠定西藏「密教」基礎。
西元1203年,回教入侵,燒毀「密教」最後據點超戒寺;印度「密教」徒逃往尼泊爾、西藏等地避難。
西藏接收超戒寺大量典籍後,便傳承了密教教學的傳統,形成以「密教」為主流的「藏傳婆羅門教」。
⑴ 迦多衍尼子、龍樹、無著、世親、商羯羅……這些,改變佛教的關鍵人物,為何,剛好都是「婆羅門種姓」呢?
可見,絕非偶然、亦非巧合!長久以來,佛教團體,普遍梵化;必然,存在著種姓歧視(新種姓 Caste、亞種姓 Sub-Caste)的嚴重問題!
⑵ 一切佛法的解說中,只要是提到「空」,像是「空性、性空、畢竟空」、緣起「性空」,都歸屬於「像法」(相似法)。
龍樹中觀所發展出來的玄談,早在第八世紀,就被商羯羅證明,與婆羅門教義相同,根本與佛陀教法,完全沾不上邊;緣起、四諦、三十七道品,才是佛陀正說。
除了「空」外,還包括:唯識、因明、如來藏,具是一門忠烈,均殉於商羯羅之手。
可見,絕非偶然、亦非巧合!長久以來,佛教團體,普遍梵化;必然,存在著種姓歧視(新種姓 Caste、亞種姓 Sub-Caste)的嚴重問題!
⑵ 一切佛法的解說中,只要是提到「空」,像是「空性、性空、畢竟空」、緣起「性空」,都歸屬於「像法」(相似法)。
龍樹中觀所發展出來的玄談,早在第八世紀,就被商羯羅證明,與婆羅門教義相同,根本與佛陀教法,完全沾不上邊;緣起、四諦、三十七道品,才是佛陀正說。
除了「空」外,還包括:唯識、因明、如來藏,具是一門忠烈,均殉於商羯羅之手。
《認識【巴利聖典】,走出「阿含迷思」》(全文完) ~☕
南無佛!南無法!南無僧!南無戒!
Namo Buddha! Namo Dhamma! Namo Sangha! Namo Sikkhapada!
迴向法界──
Love and blessings…
願以此功德,迴向雙親眷;
Willing to take the merit, bless to parents and family;
普及於一切,苦海常作舟。
Dedicated to all beings, dukkha-sea often for the boat.
善哉!善哉!善哉!
Good! Good! Good!
Namo Buddha! Namo Dhamma! Namo Sangha! Namo Sikkhapada!
迴向法界──
Love and blessings…
願以此功德,迴向雙親眷;
Willing to take the merit, bless to parents and family;
普及於一切,苦海常作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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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【巴利聖典】,走出「阿含迷思」 Out of the Wood(直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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